关于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阅读数:1452

汕信协便〔20154 

尊敬的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的做好服务会员的工作,依照汕头市信用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通过的《汕头市信用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单位须在每年5月前按章缴纳会费,会费收取标准是:

会长单位:100000

常务副会长单位:40000

副会长单位:20000

常务理事单位:10000

理事单位:5000

会员单位:2000

个人会员:500

2015年度会费开始收缴,请各单位大力支持。可汇款至协会账户并将汇款进账单传真至秘书处,或到秘书处缴交现金,我们将财政局会费专用收据寄给你们,谢谢!

    名:汕头市信用协会

    号:4400165040105301129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建营支行

办公电话:88873588

    真:88870588

联 系 人:张虹霞15915575588  杨学财13822826111

 

 

汕头市信用协会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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