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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6-12 阅读数:1662 |
各会员单位: 今年,广东省科技厅在国家高新之前开始启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项目。此项目旨在为国家高新的认定提前筛选优质的企业,预计到2017年入库10000家。今后90%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都会从已经入库培育名单的企业中直接认定,配套的科技项目也会优先扶持培育中的企业。2015年是第一批入库,条件和名额相对享有优惠政策,请各会员单位加予重视。 一、申报条件: 1.省内注册一年以上,独立法人,属于高新技术领域; 2.三年内拥有、受让、受赠、并购一项以上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3.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全职员工的15%以上,研发人员5%以上; 4.近两年的研发费用占全年销售额的3%以上,发生在省内的占6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全年销售额40%以上; 5.企业资产成长性和销售成长性指标良好,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备注:不在高新有效期内的企业包括今年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企业。 二、优惠政策: 1.为了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广东省财政厅配合广东省科技厅,对于入库企业,将给予10-500万元的奖励,用于支持高科技型企业的科研工作,此项资金为无偿资助,不需要做后期验收。 2.入库后的企业每年根据研发和经营的情况,还可以享受适当的财政补贴。 3.广东省内的科技类项目,已入库扶持名单的企业优先享受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 1.网络申报时间:6月30日之前。 2.评审时间:7月13-7月20日。 3.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4.拟申报的会员单位可在网络申报期前咨询秘书处。 联系人:张虹霞 15915575588
汕头市信用协会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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